晏紹慶:推進物流園區規范化發展
隨著我國物流園區的高速建設和蓬勃發展,物流園區正在開始發揮集中基礎設施、集聚物流資源、集約物流業務的作用,物流運作的組織化和社會化程度逐步提高。但大多數物流園區仍存在著服務水平不高、運行效率低下、運營成本高等問題。因此,研究制定物流園區相關標準,成為引導我國物流園區乃至物流業規范化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日前,由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由上海市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共同研制的國家標準《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標準立項編號:20091372-T-469)已完成編制工作,并開始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6月初,本刊記者特別專訪了上海市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研究中心主任晏紹慶,請他對該標準的內容要點和研究制定過程,以及在推進物流園區規范化發展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等進行了介紹。
記者:目前我國物流園區標準化研究的現狀如何?已出臺哪些標準?亟待研究制定哪方面的標準?
晏紹慶:我國目前已發布的物流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總計約600多項,內容涉及基礎標準、技術標準、信息標準、管理標準、服務標準和專業物流標準等。其中,物流園區相關標準主要有GB/T 21334-2008《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該標準首次界定了我國物流園區的基本類型,明確了分類依據,確立了物流園區立項規劃與建設的基本門檻,可作為基礎技術工具應用于政府主管部門對物流園區立項審批,也可作為物流園區投資主體進行物流園區規劃與建設的依據。
不過,《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只是解決了物流園區規劃與建設的標準支撐問題,限于標準研制時的國內物流園區營運時間普通偏短、積累的營運資料不足以支撐其共性規律的提煉,并沒有將物流園區承擔社會公共物流集聚平臺所配套的營運服務功能及其評估體系指標納入其中。
隨著國內各方對物流園區公共平臺功能認識的加深,各級政府希望通過規范物流園區的服務功能和提升物流園區的服務水平來帶動區域的物流產業的發展,也希望給予物流園區一定的政策支持,但由于物流園區自身發展良莠不齊,在甄別物流園區的服務能級與營運水平時再次感到標準的缺失。因此,亟需研制物流園區服務評估相關的國家標準,促進我國物流園區從“大”到“強”的服務轉型。
記者:包括上海市標準化研究院在內的各方機構,在推進物流園區標準化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在推進過程中,面臨著哪些阻礙因素?
晏紹慶:上海市標準化研究院作為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三方物流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一直在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物流園區相關標準研究及應用推廣工作。除已發布實施的《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外,歷時3年制定的《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也已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企業評估辦公室、全國物流園區(基地、中心)協作聯盟、全國設有物流專業的高等院校、各地物流行業協會、各地知名的物流園區營運單位等等,都十分支持和關心《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的研究工作,積極提供調研、論證等多方面的幫助,提出眾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為該標準征求意見稿的形成做出了很大貢獻。
當然,在標準研制以及標準發布后續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無論是《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還是《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的研制,都遇到物流園區的一手統計信息獲取困難的情況。比如說,物流園區營運主體很少能提供入駐企業的年營業總額,即使有相關數據,也與其他部門的統計口徑很難吻合,這就給調研帶來很大挑戰。
還有就是標準實施問題。作為標準研制單位,我們對標準后續實施的影響力是有限的,標準實施的主體是物流園區的立項審批、規劃與建設單位。《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已經得到了較好應用,正在發揮作用。而《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我們希望其發布后能與物流園區的服務評估活動相結合。總之,我們希望有了標準后相關各方一定要應用,并在應用中對標準不斷進行完善,這也是標準化的發展規律。
記者:請對《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目前反饋情況進行簡單介紹。對于國內物流園區規范發展,該標準將起到怎樣的作用?
晏紹慶:《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正在公開征詢意見,為了能獲得更廣泛的意見,我們已通過網站、電郵等多種方式,征求政府主管部門、物流行業組織、高等院校、技術機構、物流園區等標準相關方的意見,目前反饋比較好。因為不是最后的統計數據,還不能說明問題,在召開標準審查會前我們才會有準確的反饋統計。
關于《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的研制背景,我剛剛已做了簡單介紹,這里再補充一下。“十一五”期間,各省市都將物流業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頭戲,而物流園區又被看作推動城市經濟發展新的潛在增長點,成為各地物流業大力發展的重點。物流園區集中基礎設施、集聚物流資源、集約物流業務的功能性效應正在顯現,獲得了政府和行業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物流園區自身運作效率不高、服務規范無據、監督無標的問題正日益凸顯,《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限于歷史原因沒有涉及到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和評估問題,《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的定位就在這里。
記者:在研究制定《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的過程中,占地面積、物流運營面積等關鍵指標取值是如何確定的?
晏紹慶:這個問題很關鍵,也很重要,關系到標準的適用性。我這里只想談兩個最基本的原則:
一是達標原則。與德國等物流業較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物流園區的發展還“太年輕”,物流園區的營運經驗不夠成熟,營運模式還在探索中成長。直面業態不成熟的現狀,當前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已營運、在建和在規劃中的物流園區走“精益管理、服務營運”之路,發揮其物流公共設施集聚平臺的社會功能。基于以上考慮,《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選取“達標評估”的符合性評估模式,是規范物流園區的“底線”要求,而不是要評出高低上下。等將來物流園區發展成熟些,我們也可以考慮擴展到服務分級評估。
二是從國情出發、兼顧國際接軌。我國地域廣闊,加之物流園區的投資主體多元,國內物流園區具有特征性不強、業態多元化、規劃面積普遍偏大等有別于國外物流園區的特點,出臺該標準就是要對我國物流園區的規劃、建設和服務進行規范引導。因此,占地面積、物流運營面積等關鍵指標,是基于我們對已運營、在建和在規劃的物流園區調研數據的基礎上研討確立的,其他服務指標也是遵循這一原則。當然,國外物流園區規劃中對選址等方面的科學經驗,也對我們研制標準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
記者:當《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后,為順利貫徹實施應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晏紹慶:正如前面提到的,標準只有在實施中才能體現其價值所在。作為一個推薦性國家標準,可以通過三種途徑來實施推廣:
一是物流園區運營機構自覺實施,自我提升,這是最佳路徑。物流園區運營機構可以對照國家標準的條款,細化自身的管理制度、服務規范、操作要求,實施企業綜合標準化,全面提升自身的服務水平。
二是行業通過服務評估的手段來推行標準的實施,將該標準作為物流園區認定評估的基礎標準之一,細化評估規則,通過評估活動和評估后監督活動來促進實施標準、提升服務、持續改進。
三是政府引導。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將企業自律、行業評估活動的結果與政策的支持相結合,進而推動標準的實施。
文章來源:《中國物流產品網》2012-11-29
媒體報道二:
聯動促發展 標準須先行——專訪上海市標準化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晏紹慶
“對物流服務的過程和結果,就如同對制造的產品一樣,也需要對其服務質量水平進行規范。”在2008年中國物流發展報告會上,來自制造業和物流業企業形成共識——我國亟須加強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與會專家還表示,目前我國制造業與物流業實現聯動的瓶頸在于相關服務標準的缺失,無論是服務標準還是技術標準都需要加快出臺。晏紹慶是中國物流學會特聘研究員,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國家標準的第一起草人,目前正在主持《物流中心分類與基本要求》、《第三方物流服務要求》、《物流服務合同準則》等系列物流國家標準的研制,他告訴記者,雖然2007年物流相關指標增長迅速,但據調查仍有33%的物流與儲運企業不能滿足客戶運輸服務的需求,29%的企業不能滿足倉儲服務的需要;另一方面,政府很早就對縮小物流業發展與制造業現實需求的差距做過部署,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中也明確指出,“要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培育專業化物流企業,積極發展第三方物流,建立物流標準化體系。”物流服務標準的現狀據晏主任介紹,在國家的《標準化“十一五”發展規劃》中,物流標準被列入服務領域標準制修訂重點……
資料更新中……
文章來源:《中國儲運》2008年第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