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加快培養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業領軍人才,搭建創新創業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全省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的措施》,提出八大舉措,全力推進孵化器建設與發展。其中不乏政策亮點:
《措施》提到,鼓勵多元化主體投資建設各類孵化器。省級科技計劃每年設立5000萬元以上孵化器建設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代補、后補助、風險補助、擔保補助等方式,支持省級以上孵化器建設和發展。新建孵化器最高支持100萬元,改擴建孵化器最高支持50萬元;鼓勵孵化器合作共建或自建專業或特色創新服務平臺,省級以上科技孵化創新平臺新增實驗儀器設備,最高可支持100萬元;對申報國家高新區的省級高新區孵化器和各市(州)重點建設的孵化器給予專項支持500萬—10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孵化器給予專項項目支持50萬—100萬元;孵化企業5年內成功上市,原孵化該企業的孵化器可獲得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措施》中還提出了對在孵企業的支持。在孵企業從設立之日起兩年內,企業實際投入額累計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投入額10%的補貼,最高可補貼50萬元;在孵企業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下的,允許注冊資金“零首付”,免收在孵企業注冊登記費。在孵企業涉及省級及以下的行政服務性收費事項,報經相關機關批準后予以減免,國家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按照收費標準下限收取。
《措施》明確,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孵化器規劃和發展的責任主體,同級科技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孵化器的建設和發展管理工作。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和財政狀況,統籌科技專項資金,支持當地孵化器建設和發展。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都應建有省級以上孵化器,全省經開區、各類園區都應建有孵化器。
截至目前,四川省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已達52家,其中國家級16家(含國家級大學科技園5家)、省級36家(含省級大學科技園2家),孵化器面積300余萬平米,在孵企業3000多家,申請專利3700余項,畢業企業達20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