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陜西省把改革和創新作為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中心環節,推進全省加快轉入創新驅動發展的新軌道,使科教優勢真正成為帶動經濟增長的決定力量,逐步將陜西建設成為內陸改革開放新高地、西部科學發展新引擎和新絲綢之路經濟帶新支點。主要采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一、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在能源化工、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等重點優勢領域,圍繞產業發展關鍵目標,篩選確定技術難題壁壘,凝練科技研發需求項目,制定各產業鏈的技術創新規劃。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
改革科技計劃管理模式。對應用類、轉化類的項目,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探索完善政企聯合資助科研項目的機制,改進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大股權投入、后補助等支持方式所占比例。構建公開透明的科技計劃項目過程管理和評價體系,啟運“陜西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實現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評審、監管及評價等全流程信息化。調研、建立科技創新調查和創新報告制度。
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實施企業聯合重大專項,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干作用。圍繞重點領域、支柱產業和龍頭企業,凝練重大技術需求,實施企業聯合重大專項,產學研集智攻關,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依托企業聯合建立各類研發平臺,開發重大產品、攻克核心技術、轉化重大成果、創新商業模式,著力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重大技術難題,推動全省資源主導型產業技術進步,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
強化企業研發投入考核,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深化省屬國有工業企業(集團)研發投入量化考核,促進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加強省科技獎勵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引導激勵,優先獎勵企業牽頭或產學研合作完成的重大科技創新及產業化成果。制定落實各類鼓勵企業加大研究開發投入的優惠政策。
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支持,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創新孵化模式,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孵化。加大國家和省級創新型企業培育力度,進一步提高數量和質量,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鼓勵科技人員創業,領辦創辦各類科技型企業。加大創新團隊培育,支持創新人才培養,增強企業原始創新能力。
三、建立健全技術轉移機制
強化科研中試環節。依托大中型企業和科研院所,在優勢產業領域建立成套技術、關鍵技術中試基地,形成以創新驅動為主導,科技、經濟、金融緊密融合的發展模式。依托園區基地,建立產業共性技術中試基地,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組織一批優勢主導產業中試項目在省內實現轉化和產業化。
建立完善技術轉移體系。支持科研院所、大學和企業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方式實現轉化;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建立技術轉移機構,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能力;完善科技成果供需對接機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交易活動。
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構建多層次的科技型企業融資機制。完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投資機制,做大科技風險投資基金規模,引導社會資本投向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 扶持初創期科技型企業規范快速成長。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手段。充分發揮省科技金融服務平臺作用,開展多樣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活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
研究制定陜西科技控股集團和陜西省稀有金屬科工集團的運行方案。落實管理體制,強化資產運營、資本運作、研發與成果產業化,構建研發—中試—產業化全鏈條發展模式,使之成為全省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平臺、科技人才培養的基地、科研項目投融資的主體。
穩步推動研究開發類事業單位改革。鼓勵其走向市場,引入社會資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條件的可組建企業集團或進入科工集團。
五、深化科技資源統籌改革
發揮科技園區統籌科技資源的承載作用。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類科技園區、產業基地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園區基地聚集。支持灃東新城統籌科技資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設。
實現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鼓勵和支持各類大型科學儀器、科技文獻、公共中試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實現開放共享。
六、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工作
實施四工程一計劃。大力實施產業轉型升級工程、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園區基地創新發展工程、創新型市縣建設工程和優化創新政策環境計劃,到2017年,基本建成創新型省份,進一步發揮區位優勢,形成內陸改革開放新高地。
優化創新政策環境。加快制定創新型市縣試點、科技園區和平臺創新發展、中試專項實施管理等配套辦法。細化任務,明確分工,落實單位,形成部門協同上下發力共同推進建設的良好機制。